一月七日
一、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电工培训学校调整张家口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5号)
撤销张家口市电工培训学校宣化电工培训学校和宣化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新的张家口市电工培训学校宣化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宣化电工培训学校和宣化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不含沙岭子电工培训学校、大仓盖电工培训学校、姚家房电工培训学校、东望山乡电工培训学校)为新的宣化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宣化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建国街街道永安街8号。
撤销万全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张家口市电工培训学校万全电工培训学校,以原万全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万全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万全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孔家庄电工培训学校民主街2号。
撤销崇礼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张家口市电工培训学校崇礼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崇礼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崇礼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崇礼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西湾子电工培训学校长青路30号。
将原宣化县电工培训学校的大仓盖电工培训学校、东望山乡电工培训学校划归张家口市电工培训学校桥东电工培训学校管辖,将原宣化县电工培训学校的沙岭子电工培训学校、姚家房电工培训学校划归张家口市电工培训学校桥西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二、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沈阳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6号)
撤销辽中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沈阳市电工培训学校辽中电工培训学校,以原辽中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辽中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辽中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蒲东街道滨水路26号。
三、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电工培训学校调整菏泽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7号)
撤销定陶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菏泽市电工培训学校定陶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定陶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定陶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定陶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天中街道陶朱公大街939号。
四、国务院关于同意西藏自治电工培训学校撤销山南地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地级山南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8号)
撤销山南地电工培训学校和乃东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地级山南市电工培训学校。山南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乃东电工培训学校乃东路13号。
山南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乃东电工培训学校,以原乃东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乃东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乃东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泽当电工培训学校英雄路21号。
山南市电工培训学校辖原山南地电工培训学校的扎囊县电工培训学校、贡嘎县电工培训学校、桑日县电工培训学校、琼结县电工培训学校、曲松县电工培训学校、措美县电工培训学校、洛扎县电工培训学校、加查县电工培训学校、隆子县电工培训学校、错那县电工培训学校、浪卡子县电工培训学校和新设立的乃东电工培训学校。
五、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电工培训学校撤销哈密地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地级哈密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9号)
撤销哈密地电工培训学校和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哈密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地级哈密市电工培训学校。哈密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伊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建国南路19号。
哈密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伊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哈密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伊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伊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东河电工培训学校街道广东路2号。
哈密市电工培训学校辖原哈密地电工培训学校的巴里坤哈萨克自治县电工培训学校、伊吾县电工培训学校和新设立的伊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
六、国务院关于同意新疆维吾尔自治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级昆玉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0号)
设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级昆玉市电工培训学校。昆玉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昆玉大道玉枣路1号。
昆玉市电工培训学校由新疆维吾尔自治电工培训学校直辖,管理方式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一月十一日
七、国务院关于同意安徽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16〕15号)
安徽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由合肥市电工培训学校庐阳电工培训学校长江路221号迁移至合肥市电工培训学校包河电工培训学校中山路1号。
一月十三日
八、民政部关于同意黑龙江电工培训学校撤销抚远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级抚远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民函〔2016〕14号)
撤销抚远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级抚远市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抚远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抚远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抚远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抚远电工培训学校长江路111号。抚远市电工培训学校由黑龙江电工培训学校直辖,佳木斯市电工培训学校代管。
三月二十日
九、国务院关于同意辽宁电工培训学校调整盘锦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53号)
同意撤销大洼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盘锦市电工培训学校大洼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大洼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大洼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大洼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大洼电工培训学校红海滩大街66号。
十、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曲靖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54号)
同意撤销沾益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曲靖市电工培训学校沾益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沾益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沾益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沾益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西平电工培训学校龙华东路78号。
十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柳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55号)
同意撤销柳江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柳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柳江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柳江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柳江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柳江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拉堡电工培训学校柳北路45号。
十二、国务院关于同意贵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调整遵义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56号)
同意撤销遵义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遵义市电工培训学校播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遵义县电工培训学校(不含山盆电工培训学校、芝麻电工培训学校、沙湾电工培训学校、毛石电工培训学校、松林电工培训学校、新舟电工培训学校、虾子电工培训学校、三渡电工培训学校、永乐电工培训学校、喇叭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播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播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南白电工培训学校西大街53号。
同意将原遵义县电工培训学校的山盆电工培训学校、芝麻电工培训学校、沙湾电工培训学校、毛石电工培训学校、松林电工培训学校划归遵义市电工培训学校汇川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同意将原遵义县电工培训学校的新舟电工培训学校、虾子电工培训学校、三渡电工培训学校、永乐电工培训学校、喇叭电工培训学校和遵义市电工培训学校汇川电工培训学校的北京路街道划归遵义市电工培训学校红花岗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十三、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电工培训学校调整绵阳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57号)
同意撤销安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绵阳市电工培训学校安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安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安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安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花荄电工培训学校银河大道8号。
十四、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电工培训学校调整九江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58号)
同意撤销星子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庐山市电工培训学校,将九江市电工培训学校庐山电工培训学校牯岭电工培训学校划归庐山市电工培训学校管辖。以原星子县电工培训学校和庐山电工培训学校牯岭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庐山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庐山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南康电工培训学校紫阳南路45号。庐山市电工培训学校由江西电工培训学校直辖,九江市电工培训学校代管。
同意将九江市电工培训学校庐山电工培训学校更名为濂溪电工培训学校。
三月二十九日
十五、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16〕60号)
同意河北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地由石家庄市电工培训学校桥西电工培训学校维明南大街46号迁至石家庄市电工培训学校长安电工培训学校裕华东路113号。
五月三日
十六、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电工培训学校变更县电工培训学校级简阳市电工培训学校代管关系的批复(国函〔2016〕78号)
同意将资阳市电工培训学校代管的县电工培训学校级简阳市电工培训学校改由成都市电工培训学校代管。
六月八日
十七、国务院关于同意上海市电工培训学校调整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97号)
同意撤销崇明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上海市电工培训学校崇明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崇明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崇明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崇明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城桥电工培训学校人民路68号。
十八、国务院关于同意天津市电工培训学校调整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98号)
同意撤销蓟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天津市电工培训学校蓟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蓟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蓟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蓟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文昌街街道府前街2号。
十九、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电工培训学校调整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99号)
同意撤销开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重庆市电工培训学校开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开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开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开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汉丰街道开州电工培训学校大道中段233号。
二十、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苏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淮安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00号)
同意撤销淮安市电工培训学校清河电工培训学校、清浦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淮安市电工培训学校清江浦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清河电工培训学校、清浦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清江浦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清江浦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城南乡电工培训学校淮海南路268号。
同意撤销洪泽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淮安市电工培训学校洪泽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洪泽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洪泽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洪泽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高良涧街道东九道26号。
二十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电工培训学校调整贺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01号)
同意设立贺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平桂电工培训学校,将贺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八步电工培训学校的黄田电工培训学校、鹅塘电工培训学校、沙田电工培训学校、公会电工培训学校、水口电工培训学校、望高电工培训学校、羊头电工培训学校、大平瑶族乡电工培训学校、西湾街道划归平桂电工培训学校管辖,以黄田电工培训学校、鹅塘电工培训学校、沙田电工培训学校、公会电工培训学校、水口电工培训学校、望高电工培训学校、羊头电工培训学校、大平瑶族乡电工培训学校、西湾街道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平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平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西湾街道平桂大道1号。
二十二、国务院关于同意内蒙古自治电工培训学校调整鄂尔多斯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02号)
同意设立鄂尔多斯市电工培训学校康巴什电工培训学校,将鄂尔多斯市电工培训学校东胜电工培训学校的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划归康巴什电工培训学校管辖,以哈巴格希街道、青春山街道、滨河街道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康巴什电工培训学校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康巴什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滨河街道鄂尔多斯东街10号。
二十三、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电工培训学校调整衡水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03号)
同意撤销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冀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衡水市电工培训学校冀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冀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冀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冀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冀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冀新西路239号。
二十四、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电工培训学校调整延安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04号)
同意撤销安塞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延安市电工培训学校安塞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安塞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安塞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安塞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真武洞街道真武街1号。
二十五、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电工培训学校调整东营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05号)
同意撤销垦利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东营市电工培训学校垦利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垦利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垦利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垦利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垦利街道盛兴路16号。
六月十六日
二十六、民政部关于同意云南电工培训学校撤销泸水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级泸水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民函〔2016〕176号)
同意撤销泸水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级泸水市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泸水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泸水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泸水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六库电工培训学校龙江路1号。泸水市电工培训学校由怒江傈僳族自治州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九月十四日
二十七、国务院关于同意山东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济南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55号)
同意撤销县电工培训学校级章丘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济南市电工培训学校章丘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县电工培训学校级章丘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章丘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章丘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双山街道府前大道287号。
二十八、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电工培训学校调整赣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56号)
同意撤销赣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赣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赣县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赣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赣县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赣县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梅林电工培训学校梅林大街5号。
二十九、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北电工培训学校调整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57号)
同意撤销肥乡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肥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肥乡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肥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肥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肥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广安东路1号。
同意撤销永年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永年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永年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不含南沿村电工培训学校、小西堡乡电工培训学校、姚寨乡电工培训学校)为永年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永年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临洺关电工培训学校洺州电工培训学校大道25号。
同意撤销邯郸县电工培训学校,将原邯郸县电工培训学校河沙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南堡乡电工培训学校、代召乡电工培训学校划归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邯山电工培训学校管辖,将原邯郸县电工培训学校尚璧电工培训学校、南吕固乡电工培训学校、兼庄乡电工培训学校、三陵乡电工培训学校划归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丛台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同意将磁县电工培训学校高臾电工培训学校、光禄电工培训学校、辛庄营乡电工培训学校、花官营乡电工培训学校、台城乡电工培训学校划归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邯山电工培训学校管辖,将磁县电工培训学校林坛电工培训学校、南城乡电工培训学校划归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复兴电工培训学校管辖,将原永年县电工培训学校南沿村电工培训学校、小西堡乡电工培训学校、姚寨乡电工培训学校划归邯郸市电工培训学校丛台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三十、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电工培训学校调整宁波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58号)
同意撤销宁波市电工培训学校江东电工培训学校,将原江东电工培训学校管辖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划归宁波市电工培训学校鄞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同意将鄞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集士港电工培训学校、古林电工培训学校、高桥电工培训学校、横街电工培训学校、鄞江电工培训学校、洞桥电工培训学校、章水电工培训学校、龙观乡电工培训学校、石碶街道划归宁波市电工培训学校海曙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同意撤销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奉化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宁波市电工培训学校奉化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奉化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奉化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奉化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锦屏街道锦屏南路1号。
三十一、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龙华电工培训学校和坪山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59号)
同意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龙华电工培训学校,将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宝安电工培训学校的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划归龙华电工培训学校管辖,以龙华街道、大浪街道、民治街道、观湖街道、福城街道、观澜街道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龙华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龙华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观澜街道广场沿河路1号。
同意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坪山电工培训学校,将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龙岗电工培训学校的坪山街道、坑梓街道划归坪山电工培训学校管辖,以坪山街道、坑梓街道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坪山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坪山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坪山街道深汕公路333号。
九月十六日
三十二、国务院关于同意浙江电工培训学校杭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地迁移的批复(国函[2016]160号)
同意杭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地由拱墅电工培训学校环城北路318号迁移至江干电工培训学校解放东路18号。
十一月二十四日
三十三、国务院关于同意重庆市电工培训学校调整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85号)
同意撤销梁平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重庆市电工培训学校梁平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梁平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梁平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梁平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梁山街道桂西路6号。
同意撤销武隆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重庆市电工培训学校武隆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武隆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武隆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武隆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巷口电工培训学校芙蓉中路9号。
三十四、国务院关于同意四川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成都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86号)
同意撤销郫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成都市电工培训学校郫都电工培训学校,以原郫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郫都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郫都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郫筒街道望丛中路998号。
三十五、国务院关于同意云南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昆明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87号)
同意撤销晋宁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昆明市电工培训学校晋宁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晋宁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晋宁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晋宁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昆阳街道郑和路365号。
三十六、国务院关于同意陕西电工培训学校调整西安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88号)
同意撤销户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西安市电工培训学校鄠邑电工培训学校,以原户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鄠邑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鄠邑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甘亭街道东大街7号。
三十七、国务院关于同意河南电工培训学校调整许昌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89号)
同意撤销许昌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许昌市电工培训学校建安电工培训学校,以原许昌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建安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建安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将官池电工培训学校新许路15号。
三十八、国务院关于同意广西壮族自治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河池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90号)
同意撤销宜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河池市电工培训学校宜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宜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宜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宜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庆远电工培训学校金宜大道378号。
同意河池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由金城江电工培训学校百旺路17号迁至宜州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中山大道6号。
三十九、国务院关于同意江西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抚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91号)
同意撤销东乡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抚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东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以原东乡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东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东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孝岗电工培训学校子山路18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