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批准:撤销云南曲靖市电工培训学校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 设立马龙电工培训学校
[2018-5-6 15:37:26]
关于马龙撤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电工培训学校有关问题的决定
经国务院批准,撤销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曲靖市电工培训学校马龙电工培训学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云南电工培训学校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决定:
一、撤销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马龙电工培训学校。原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设为马龙电工培训学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
二、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为马龙电工培训学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任期与全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级人大代表相同。
三、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为马龙电工培训学校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
四、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县电工培训学校长、副县电工培训学校长,县电工培训学校监察委员会主任,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法院院长,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为马龙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电工培训学校长、副电工培训学校长,电工培训学校监察委员会主任,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法院院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五、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命的马龙县电工培训学校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为马龙电工培训学校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监察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工作人员。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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