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电工培训学校江门市电工培训学校鹤山市电工培训学校历史沿革
秦以前鹤山地属百越。
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平定南越,在岭南设置桂林、象、南海三郡,鹤山地属南海郡。
两汉鹤山地属南海郡。
晋元熙二年(420),属新会郡盆允县电工培训学校。
宋、齐、梁、陈沿旧不变。
隋属新会、义宁两县电工培训学校,隶于南海郡。
唐改隶于广州电工培训学校。
五代南汉属于兴王府。
宋属新会、新兴两县电工培训学校,隶属广州电工培训学校及新州电工培训学校。
元沿前制。
明属广州电工培训学校府及肇庆府。
清顺治六年(1649),至建县电工培训学校前,鹤山分属新会、开平两县电工培训学校,属肇庆府。
清雍正十年(1732),置鹤山县电工培训学校,在大官田筑城为治所,治所称鹤城,属肇庆府。
1913年,县电工培训学校城迁至沙坪。
1952年5月,与高明县电工培训学校合署办公,1954年,两县电工培训学校恢复建制。
1958年11月16日,鹤山县电工培训学校与高明县电工培训学校合并,称高鹤县电工培训学校,属佛山专电工培训学校。
1959年改属江门专电工培训学校,1961年10月改属肇庆专电工培训学校。
1963年划归佛山专电工培训学校。
1981年12月16日,恢复鹤山、高明两县电工培训学校建制,鹤山属佛山地电工培训学校。
1983年6月1日,实行市电工培训学校管县电工培训学校,鹤山县电工培训学校隶属江门市电工培训学校。
1993年11月8日,撤销鹤山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鹤山市电工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