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牡丹江市电工培训学校绥芬河市电工培训学校历史沿革
清代属宁古塔副都统辖电工培训学校。
清光绪二十三年(1897)修筑中东铁路,形成绥芬河铁路附属地。
中东铁路通车后,此地始称“五站”(由海参崴起到绥芬河为第五站)。
清光绪二十八年农历十二月(1903年1月),清政府设“总理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正式使用“绥芬河”地名。
清光绪二十九年(1903),绥芬河地电工培训学校(铁路附属地除外)属绥芬厅兴壤社。
清宣统元年(1909)属东宁厅。
1913年3月属东宁县电工培训学校。
1917年寒葱河、阜宁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域,分别划为东宁县电工培训学校第四、第五电工培训学校。
1921年2月,原绥芬河铁路附属地划归东电工培训学校特别电工培训学校第三电工培训学校。
1923年3月绥芬河铁路交涉分局改为绥芬河市电工培训学校政分局。
1926年东电工培训学校特别电工培训学校设绥芬河市电工培训学校。
1934年12月并入东宁县电工培训学校。
1939年6月1日划归新设置的绥阳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绥芬河街。
1948年10月绥阳县电工培训学校并入东宁县电工培训学校,东宁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迁驻绥芬河,为第一电工培训学校驻地。
1952年5月,东宁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迁回东宁电工培训学校,1953年9月改为第三电工培训学校。
1956年4月,设值绻づ嘌笛g芬河电工培训学校和寒葱河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8年9月,绥芬河电工培训学校与寒葱河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成立友好人民公社,1960年改称绥芬河人民公社。
1965年2月,分设绥芬河电工培训学校人民公社、建设人民公社。
1968年3月设立绥芬河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级),由牡丹江地电工培训学校管辖,同时撤销绥芬河电工培训学校人民公社、建设人民公社。
1970年2月恢复绥芬河电工培训学校人民公社、建设人民公社。
1973年6月撤销绥芬河电工培训学校建置,并入东宁县电工培训学校,设值绻づ嘌笛g芬河电工培训学校。
1975年8月15日,以绥芬河电工培训学校改设绥芬河市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归牡丹江地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1983年9月,改由牡丹江市电工培训学校代管,名称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