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属楚国,隋代属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
明清时,设有蔡店巡检司,辖新收堡(今大集场)。
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共十九乡电工培训学校里,大集境内的黄陵桥属玉山二里管辖;南湖咀、张大渡(今张家渡)、余家垸(今季家堡和俞家垸)、宝家咀、洪山庙、黄沙庙、尉武山、补锅岭、鸭港桥等九个村落属玉山一里管辖。
1912年全国民国成立,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划分十八电工培训学校,大集建第二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治所设大集场。
1934年,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十八电工培训学校合并为七个电工培训学校,大集属第二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1939年日军入侵,伪政府将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划分为七个电工培训学校,大集属特别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治所设大集场。
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划分为四电工培训学校十九乡电工培训学校,大集境内分设大集乡电工培训学校,小集乡电工培训学校,直接隶属于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1949年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解放,全县电工培训学校设五电工培训学校一电工培训学校,大集属第二电工培训学校管辖,电工培训学校以下沿袭民国时期保甲制度。
1950年全县电工培训学校改设六电工培训学校一电工培训学校,大集联村(含今大集、新华各村)属第六电工培训学校管辖,机关设在奓山集;小集联村(含今小集、文岭各村)属第六电工培训学校管辖,机关设在新农集。
1951年上半年,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设五电工培训学校一电工培训学校,小集十四保属蔡东电工培训学校,大集十四保属奓山电工培训学校。
1951年6月至1953年8月,大集、小集一并划入第九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机关设在大集方湾。
1953年8月至1954年8月,新华划属第八电工培训学校,机关设在奓山集;大集、小集划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机关设在新农集。
1954年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设七电工培训学校一电工培训学校,新华、大集、小集一并划入第七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机关设在大集方湾。
1956年撤电工培训学校,第七电工培训学校改称奓山指导组。
1957年废组,复行电工培训学校制,奓山指导组改为奓山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机关仍设大集方湾。
1958年9月改变电工培训学校、乡电工培训学校、社组织形式,全县电工培训学校成立十个人民公社,奓山电工培训学校称“朝阳人民公社”,后改为“奓山人民公社”,电工培训学校机关始设鹤村刘家祠内,后迁往大集场。
1961年6月改行电工培训学校、社建制,奓山人民公社改称奓山电工培训学校,后更名大集电工培训学校,辖奓山、新华、大集、小集、文岭五个公社,电工培训学校机关设在大集场。
1975年撤电工培训学校并社时,大集电工培训学校改称大集人民公社。
1984年遵照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发[1983]35号文件和中共中央[1984]1号文件指示,恢复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村建制,建大集电工培训学校,辖34个村。
1992年经汉阳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批准,设立大集场社电工培训学校,后更名钟陵社电工培训学校。
2000年6月撤销大集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大集街道,办事处驻大集场。
2011年成立后官湖社电工培训学校,大集新社电工培训学校,南湖社电工培训学校;2013年成立方兴社电工培训学校,天鹅湖社电工培训学校;并将大集新社电工培训学校更名为莲溪社电工培训学校。
2014年大集街道辖6个社电工培训学校和34个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