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8年8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我国全面开展人民公社化运动,实行政社合一、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社,农业生产合作社改称为生产大队;实行生产资料分别归公社、生产大队、生产队三级组织所有的体制;1958年9月属两渡公社管辖,为后庄生产大队。
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的通知》,要求实行政社分开,恢复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同时,生产大队改为村民委员会,撤销生产大队管理委员会。
灵石县电工培训学校委、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根据中共山西电工培训学校委通知,在全县电工培训学校进行基层政权体制改革,故将两渡人民公社与两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为两渡电工培训学校,后庄生产大队改为后庄村民委员会,沿用至今。
1983年至今属两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