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代属升平坊。
明、清时属一都的谷口(渡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渡祥乡电工培训学校梅谷保。
1950年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梅城渡口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8年属渡口大乡电工培训学校。
同年9月,成立渡口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次年属梅城人民公社。
1973年从渡口大队分设上埔大队。
1981年属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改上埔大队为上埔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上埔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明、清时属一都的榕院村。
1950年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梅城的榕院小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6年钟石乡电工培训学校并入仍称榕院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8年9月设榕院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59年属梅城公社。
1972年由本大队分设榕星大队。
1981年梅城公社分设梅溪公社,榕院大队属梅溪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体制,成立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榕院大队改为榕院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1993年1月起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后,榕院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明、清时属一都谷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梅城电工培训学校龙延保。
1950年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渡口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6年并入榕院乡电工培训学校,1958年成立下庙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同年9月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制,改钟石大队为钟石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销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后,钟石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宋代至民国时期,本村隶属关系均随榕院村同样。
1972年从榕院村分设成立榕星大队。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称榕星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起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榕星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同年10月划入闽清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小樟乡电工培训学校大安保。
1950年属第二电工培训学校(东桥电工培训学校)大安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8年设北溪大队属梅城公社。
1983年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体制,北溪改为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1年被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授予“明星村”称号。
1993年起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北溪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同年10月划入闽清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小樟乡电工培训学校樟马保。
1950年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樟马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8年设樟马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次年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建制,设樟洋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本村1995年获福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授予“养路先进单位”称号。
同年10月移划闽清县电工培训学校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小樟乡电工培训学校的樟马保。
1958年设石郑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建制,设石郑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同年10月划入闽清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小樟乡电工培训学校的樟马保。
1958年设马洋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公社建制,设马洋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明、清时属一都的谷口(渡口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渡祥乡电工培训学校谷保。
1958年成立渡口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改渡口大队为渡口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渡口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58年设里寨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81年属梅溪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制,改里寨大队为里寨村委会属梅溪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建电工培训学校,里寨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58年成立下庙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改公社为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制,改建兴大队为建兴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销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后,建兴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明、清属一都的上下西园、炉岐村。
民国时期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梅城电工培训学校的祥西保。
1958年成立新民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同年9月,属梅城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建立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大队改为村委会属之。
1993年1月撤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新民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明、清时属一都界内。
民国时期属第一电工培训学校梅城电工培训学校梅鳌保。
1958年成立梅埔大队属英雄人民公社。
1984年7月撤销人民公社体制,建立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梅埔大队改为村委会属梅溪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1993年1月,撤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梅埔村委会属梅溪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本村自1987年起就与当地驻军32114不对建立军民共建活动,曾被评为“双拥模范示点”和“市电工培训学校先进单位”。
1992年被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授予“明星村”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