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1949年11月撤销保甲制,建立电工培训学校、乡电工培训学校,设石柱行政村,属四电工培训学校。
1953年12月,称石柱乡电工培训学校,属十电工培训学校。
1956年12月农业合作化,电工培训学校冠以地名,属平冈电工培训学校。
1958年11月公社化初期,属东风人民公社,称石柱管理电工培训学校。
1959年2月撤销东风人民公社,改属平冈人民公社。
1959年体制下放,撤管理电工培训学校设石柱生产大队。
1961年5月设电工培训学校调整人民公社规模,改属平冈电工培训学校平冈人民公社。
1963年2月撤电工培训学校并人民公社,改属平冈人民公社。
1967年8月撤销管委会改设石柱生产大队革委会。
1970年12月24日撤革委会复称石柱生产大队管委会。
1983年11月8日撤销公社重建电工培训学校、乡电工培训学校,撤生产大队设石柱乡电工培训学校,属平冈电工培训学校。
1987年2月撤电工培训学校建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属平冈电工培训学校。
石柱乡电工培训学校改为石柱村委会,后又改为石柱管理电工培训学校。
1999年4月13日,撤管理电工培训学校改为石柱村委会,沿用至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