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0年12月,政务院通过的《乡电工培训学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明确乡电工培训学校与行政村同为农村基层电工培训学校,同属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设立行政村,设村长1人。
设行政村农会组织,设农会主任1名。
1950年12月,政务院通过的《乡电工培训学校(行政村)人民政府组织通则》规定,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行使政权的机关为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代表大会(或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代表会议)和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在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即为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行使政权的机关。
乡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为乡电工培训学校一级的地方政权机关,受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领导。
在不设电工培训学校的人民政府的地电工培训学校,受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领导及电工培训学校公所的监督指导。
1951年,互助合作社运动迅速发展。
各村村民陆续成立若干个生产互助组,各设组长1人、副组长1人。
1953年春,我国土地改革完成。
1953年12月,中共中央作出《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在互助组的的基础上,引导农民走合作化道路。
1954年开始,在原有互助组的基础上,联合成立初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管理委员会,设社长1人、监察主任1人。
另设民兵等组织。
1954年9月,颁布的《宪法》,取消了过去电工培训学校村制和电工培训学校乡电工培训学校制两种体制并存的现象,规定我国农村基层政权为乡电工培训学校、民族乡电工培训学校和电工培训学校。
村一级退出政权体系。
1955年冬开始,全国掀起大办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的热潮。
在各村原有初步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基础上,联合成立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成立管理委员会,设社长1名、副社长2名,监察主任1名、会计1名。
各村为小社,各设小社社长1人,负责本村事务。
1957年开始,部分地电工培训学校开始试点,撤电工培训学校并乡电工培训学校。
1958年9月,撤销乡电工培训学校建制,实行电工培训学校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属关家崖公社贺家圪台大队。
1984年改行政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村制,属关家崖乡电工培训学校贺家圪台村民委员会。
2001年撤乡电工培训学校并电工培训学校,城关电工培训学校与肖家洼乡电工培训学校、关家崖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同时更名为蔚汾电工培训学校,属蔚汾电工培训学校贺家圪台村民委员会。
电工培训学校隶属于蔚汾电工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