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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苑电工培训学校各村社电工培训学校历史沿革
1982年10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城关居民委员会,隶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2001年5月分设为新兴等6个居民委员会,同时组建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统管居委会事务。 新兴居民委员会办公地点初在新兴胡同,2008年迁至育红街11号。 |
1982年10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城关居民委员会,隶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2001年5月分设为永春等6个居民委员会,同时组建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统管居委会事务。 |
1982年10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城关居民委员会,隶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2001年5月分设为东城电工培训学校等6个居民委员会,同时组建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统管居委会事务。 |
1982年10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城关居民委员会,隶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2001年5月分设为西城电工培训学校等6个居民委员会,同时组建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统管居委会事务。 |
1982年10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城关居民委员会,隶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2001年5月分设为红星等6个居民委员会,同时组建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统管居委会事务。 |
1982年10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城关居民委员会,隶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政府。 2001年5月分设为兴苑等6个居民委员会,同时组建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统管居委会事务。 |
2014年1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阳光新城居民委员会,隶属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管辖。 |
2014年1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旭升华庭居民委员会,隶属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管辖。 |
2014年7月,清苑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批准设立和谐居民委员会,隶属城电工培训学校办事处管辖。 |
建国初期沿袭村公所建制,为南大冉村公所,属南大冉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2年10月,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自中冉迁此办公;1957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后,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8年8月建公社后,村公所改称生产大队,属南大冉公社管辖;1984年5月政社分开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后,改称南大冉村民委员会,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84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95年5月根据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关于同意清苑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在南大冉分站设立村委会的批复》(〔1995〕38号),分设为南大冉一村等4个村委会。 |
建国初期沿袭村公所建制,为南大冉村公所,属南大冉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2年10月,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自中冉迁此办公;1957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后,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8年8月建公社后,村公所改称生产大队,属南大冉公社管辖;1984年5月政社分开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后,改称南大冉村民委员会,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84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95年5月根据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关于同意清苑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在南大冉分站设立村委会的批复》(〔1995〕38号),分设为南大冉二村等4个村委会。 |
建国初期沿袭村公所建制,为南大冉村公所,属南大冉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2年10月,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自中冉迁此办公;1957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后,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8年8月建公社后,村公所改称生产大队,属南大冉公社管辖;1984年5月政社分开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后,改称南大冉村民委员会,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84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95年5月根据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关于同意清苑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在南大冉分站设立村委会的批复》(〔1995〕38号),分设为南大冉三村等4个村委会。 |
建国初期沿袭村公所建制,为南大冉村公所,属南大冉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2年10月,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自中冉迁此办公;1957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后,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8年8月建公社后,村公所改称生产大队,属南大冉公社管辖;1984年5月政社分开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后,改称南大冉村民委员会,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84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95年5月根据县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关于同意清苑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在南大冉分站设立村委会的批复》(〔1995〕38号),分设为南大冉四村等4个村委会。 |
建国初期沿袭村公所建制,属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1957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1958年8月建公社后,村公所改称生产大队,属南大冉公社;1984年5月政社分开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后,改称北大冉村民委员会,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1984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1985年被授予“全国军民共育两地人才先进单位”称号。 |
建国初期沿袭村公所建制,属大福村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7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合并后,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58年8月建公社后,村公所改称生产大队,属南大冉公社管辖;1984年5月政社分开建立乡电工培训学校政府后,改称大福村村民委员会,属南大冉乡电工培训学校管辖;1984年7月乡电工培训学校改电工培训学校后,属清苑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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