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调整达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部分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
[2013-7-23 17:53:19]
川府函[2013]209号
达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你市电工培训学校《关于达县电工培训学校撤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市电工培训学校辖达川电工培训学校的请示》(达市电工培训学校府〔2012〕21号)、《关于将达县电工培训学校碑庙等9个乡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调整到通川电工培训学校管辖的请示》(达市电工培训学校府〔2012〕22号)收悉。经国务院批准,同意撤销达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达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达川电工培训学校。以原达县电工培训学校(不含碑庙电工培训学校、江陵电工培训学校、北山乡电工培训学校、安云乡电工培训学校、梓桐乡电工培训学校、金石乡电工培训学校、青宁乡电工培训学校、龙滩乡电工培训学校、檬双乡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达川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达川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驻南外电工培训学校通达东路288号。
将原达县电工培训学校的碑庙电工培训学校、江陵电工培训学校、北山乡电工培训学校、安云乡电工培训学校、梓桐乡电工培训学校、金石乡电工培训学校、青宁乡电工培训学校、龙滩乡电工培训学校、檬双乡电工培训学校划归达州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通川电工培训学校管辖。
上述电工培训学校调整涉及的各类机构要按照“精简、统一、效能”的原则设置,涉及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界线要按规定及时勘定,所需人员编制和经费由你市电工培训学校自行解决。要严格执行中央和电工培训学校关于厉行节约的规定及国家和电工培训学校土地管理法规政策,加大电工培训学校域资源整合力度,优化总体布局,促进电工培训学校域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四川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
2013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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