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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2879 证券简称:长缆科技 公告编号:2022-020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会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2022年4月15日(星期五)下午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上午9:15 -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开始时间2022年4月15日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4月15日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工业园桐梓坡西路223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长缆电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俞正元先生。
因疫情影响,公司董事长俞涛先生无法现场出席会议,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会议由公司董事俞正元先生主持。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30人,代表股份86,238,222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4.6581%。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4人,代表股份76,955,87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39.851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6人,代表股份9,282,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68%。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2人,代表股份11,631,858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6.0235%。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6人,代表股份2,349,513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2167%。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6人,代表股份9,282,345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4.8068%。
2、因新冠肺炎疫情控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通过现场或视频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见证律师通过视频方式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其中提案12-13为特别表决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对中小投资者表决作了单独计票。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2、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19,9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788%;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12%;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13,5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427%;反对18,3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573%;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3、审议通过了《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4、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5、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19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515%;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48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59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6406%;反对4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359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6、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2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6%;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7、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2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8、审议通过了《关于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2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3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6%;反对1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1014%;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9、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2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6%;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10、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2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63%;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116%;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2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8986%;反对10,0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86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11、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2、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3、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1,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
14、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5、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8,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8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6、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6,4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79%;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2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0,0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845%;反对1,8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155%;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17、审议通过了《关于同意指定公司办公室员工办理变更工商登记等相关事宜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86,238,222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1,631,858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100.00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三、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海润天睿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闫倩倩律师、王亭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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