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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资质要求:
一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标段: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
一标段: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或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含本项目开标当日或之后开始公示的项目)
二标段: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并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注:本文所指“在建项目”是指项目尚未竣工或已中标未开工或公示期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不含本项目开标当日或之后开始公示的项目)。
注:如“在建项目”项目经理有变更情况的,须在投标文件中附变更证明文件,否则一律视为项目经理有“在建项目”);“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实名制,建设工期内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在本工程开展工作,原则上不允许变更,如有特殊原因确需变更的,请遵照《河南省规范项目经理和项目总监任职行为的若干规定(试行)》执行。
3.3其它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人及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需要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以来任意连续6个月在本企业缴纳社保证明。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8年-2020年)财务状况良好,须提供近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核的财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时从实际成立时间算起)。
3.5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的,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状态(投标单位需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加盖企业公章,查询日期为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止);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整理:平利室内装修技术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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