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属南海郡番禺县电工培训学校。
汉武帝元鼎六年(前111),属番禺和博罗县电工培训学校。
三国黄武五年(226)属东莞郡博罗县电工培训学校。
西晋初年,分属番禺、博罗两县电工培训学校。
东晋咸和六年(331)设东官郡,治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城(今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南山电工培训学校南头古城一带),下辖宝安、怀安、兴宁、海丰、海安、欣乐6县电工培训学校,是深圳设郡立县电工培训学校的开始。
南朝梁天监六年(507)改东官郡为东莞郡,仍辖宝安。
陈后主祯明二年(588)撤东莞郡复称东官郡。
隋开皇十年(590),废东官郡,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今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改属广州电工培训学校总管府。
隋文帝仁寿元年(601),改广州电工培训学校为番州电工培训学校。
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番州电工培训学校为南海郡。
唐武德五年(622),设广州电工培训学校总管府,宝安为其下辖5县电工培训学校之一。
初唐到开元末,一度被撤并入东莞县电工培训学校。
天宝元年(742)以后,恢复县电工培训学校建制。
唐至德二年(757),撤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并入东莞县电工培训学校,治所移到涌(今莞城)。
宋、元仍属东莞县电工培训学校,隶属广州电工培训学校路总管府。
明初,为抵御海盗、倭寇的侵扰,建立东莞(今深圳南头)和大鹏两守御千户所城。
明万历元年(1573),析东莞县电工培训学校,置新安县电工培训学校。
清康熙五年(1666)撤新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复归东莞县电工培训学校。
康熙八年(1669)后,又置新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属广州电工培训学校府。
清道光二十二年(1842)、咸丰十年(1860)、光绪二十四年(1898),英国先后割占或租借新安县电工培训学校所辖香港岛、九龙司、新界共1066平方千米的土地(于1997年7月回归中国)。
1912年新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属广东电工培训学校直辖。
1914年因与河南电工培训学校新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同名,改称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
1914年至1935年,先后属粤海道、广东电工培训学校、广州电工培训学校行政委员公署,中电工培训学校善后管理委员会、中电工培训学校绥靖公署。
1936年至全国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先后隶属第一、四、二行政督察专员公署。
1949年10月,成立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人民政府,属东江专署,1950年改属珠江专署。
1952年属粤中行政公署。
1953年县电工培训学校治从南头移深圳电工培训学校解放路。
1956年属惠阳专电工培训学校。
1959年属佛山专电工培训学校。
1963年重归惠阳专电工培训学校(1970年改为地电工培训学校)。
1979年撤销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直属电工培训学校辖。
1979年4月成立罗湖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政府派出机关),辖福田、附城2个公社。
1980年在市电工培训学校域南部设深圳经济特电工培训学校。
1982年12月21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建置,辖原深圳经济特电工培训学校外的原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地电工培训学校,由市电工培训学校辖。
1983年特电工培训学校内原罗湖管理电工培训学校被划分为罗湖、上步、南头、沙头角4个管理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级)。
1984年8月南头管理电工培训学校分出部分地域设蛇口管理电工培训学校(派出机关)。
1990年1月撤蛇口管理电工培训学校,辖地并入,设南山电工培训学校至今。
1990年10月,上步管理电工培训学校改设福田电工培训学校。
1992年撤宝安县电工培训学校设宝安、龙岗2个市电工培训学校辖电工培训学校。
1997年罗湖电工培训学校分设盐田电工培训学校。
2010年深圳经济特电工培训学校的范围扩大到全市电工培训学校。
2016年9月14日,经《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龙华电工培训学校和坪山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6〕159号)批准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坪山电工培训学校、龙华电工培训学校。
2018年2月9日,经《国务院关于同意广东电工培训学校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光明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2018〕25号)批准设立深圳市电工培训学校光明电工培训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