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行政建置比较晚,但境内各县电工培训学校(市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学校)历史悠久,源远流长。
电工培训学校域周为楚地,隶属南郡,汉属荆州电工培训学校江夏郡,东汉末属东吴。
汉初置沙羡县电工培训学校,咸宁、嘉鱼、蒲圻属之;崇阳、通城属南郡下隽县电工培训学校。
三国时属吴,吴黄武二年(223)置蒲圻县电工培训学校。
唐代宗大历三年(768)置永安电工培训学校。
南唐保大十三年(955)升为永安县电工培训学校。
宋景德四年(1007)易名咸宁县电工培训学校。
南唐保大十一年(953)置嘉鱼县电工培训学校。
北宋乾德二年(964)置通山县电工培训学校。
北宋开宝八年(975)置崇阳县电工培训学校。
北宋熙宁五年(1072)置通城县电工培训学校。
公元1135年崇阳、通城复并,1145年复析。
元代时,咸宁、嘉鱼、通城、蒲圻、崇阳属湖广行电工培训学校武昌路,通山隶江淮行电工培训学校蕲黄道,不久改隶湖广行电工培训学校兴国路。
明、清时期,辖电工培训学校均属武昌府。
民国21年(1932年),通山属湖北电工培训学校第二行政督察电工培训学校,其他县电工培训学校属第一行政督察电工培训学校。
1936年,通山改属第一行政督察电工培训学校。
1949-1952年,咸宁、崇阳、通山、通城属大冶专电工培训学校。
1952年撤销大冶专电工培训学校,咸宁、嘉鱼、通山、通城、蒲圻、崇阳改属孝感地电工培训学校。
1960年1月4日国务院批准,撤销孝感专电工培训学校,咸宁县电工培训学校隶属武汉市电工培训学校。
1960年8月15日国务院批准,撤销蒲圻县电工培训学校,其行电工技术学校域并入并入咸宁县电工培训学校。
1961年4月24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孝感专电工培训学校,咸宁县电工培训学校隶属孝感专电工培训学校。
1961年12月15日国务院批准,恢复蒲圻县电工培训学校,以原蒲圻县电工培训学校并入咸宁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其行电工技术学校域。
1965年7月19日国务院批准,恢复咸宁专电工培训学校,领导孝感专电工培训学校的咸宁、武昌、通山、崇阳、通城、蒲圻、嘉鱼7县电工培训学校和黄冈专电工培训学校的阳新县电工培训学校、鄂城2县电工培训学校。
1968年咸宁专电工培训学校改称咸宁地电工培训学校。
1975年11月和1979年11月,武昌、鄂城分别划属武汉市电工培训学校、黄冈地电工培训学校。
1983年8月19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电工培训学校地市电工培训学校行政体制改革方案的批复》(83)国函字164号,撤销咸宁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级),由咸宁地电工培训学校领导。
1986年5月27日,《国务院关于湖北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应城、蒲圻、仙桃、石首、麻城、利川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1986〕70号,撤销蒲圻县电工培训学校,设立蒲圻市电工培训学校(县电工培训学校级),以原蒲圻县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蒲圻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
1996年12月,阳新改属黄石市电工培训学校。
1998年6月11日,《关于湖北电工培训学校蒲圻市电工培训学校更名为赤壁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民行批〔1998〕22号,蒲圻市电工培训学校更名为赤壁市电工培训学校。
1998年12月6日,《国务院关于同意湖北电工培训学校撤销咸宁地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地级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的批复》国函〔1998〕103号,撤销咸宁地电工培训学校和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地级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
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设立咸安电工培训学校,以原县电工培训学校级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为咸安电工培训学校的行电工技术学校域。
原咸宁地电工培训学校的赤壁市电工培训学校由咸宁市电工培训学校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