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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精装修备案,毛坯售房有何猫腻?
2020-05-28 15:49:15.0
市民郭女士于2019年3月,在太原市优山美郡楼盘购买了一套住宅,看房时售楼人员说是毛坯房,合同条款约定也是毛坯房。后来,郭女士在无意中得知,所购房屋在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备案信息是精装修房。该楼盘为何按照精装修房备案,销售合同中约定的却是毛坯房交付标准?
郭女士表示:“我质疑该楼盘开发商或销售商涉嫌以精装修房获得更高的备案价格,实则向购房者销售毛坯房,存在误导购房者的价格欺诈行为。我当时购房时,从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官网查询获知,优山美郡楼盘C5、C6、C7栋楼备案信息显示,该三栋楼拟销售套数722户,装修标准为精装修。2018年10月26日,上述三栋楼取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我们当时没有查询备案信息,售楼员说是毛坯,所以购房合同也约定的是毛坯。我所购房屋为该楼盘C7栋,合同约定单价为每平方米9113.67元。我了解到C5、C6栋楼精装修房每平方米售价大致在9100元至9800元之间,与我购买的毛坯房价格很接近,担心自己花精装修的价格买到了毛坯房。后来我从业主群和开发商处了解到,与C7栋同时获得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的C5、C6栋楼,销售时装修标准为精装修,与备案信息一致;C7栋楼备案信息是精装修,实际出售的却是毛坯房。三栋楼同时备案的精装修,价格相近,两栋楼是精装修房,一栋楼却是毛坯房。”
郭女士说:“我们购房者多次与开发商交涉,得到对方的回复是:如果不满意可以去法院告去。开发商的态度一直很强硬,多次交涉后给出的官方答复是:根据与客户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标准进行交付,不存在合同欺诈行为。”
据记者了解,太原市商品房销售要实行“一房一价”,“一房一价”是指开发商必须明码标价,实行一套一标价。公示信息中必须包含每套房产的楼层、朝向、环境、销售单价、总价、是否已售等。“一房一价”公示对消费者的益处十分明显:可以防止开发商随意涨价,价表公示后不得擅自上调房价,且新房的销售价格未经物价部门核准不得销售。如此做法能够防止一房多卖,例如某套商品房已出售,必须在公示表中标注,并标注购买人基本非隐私的信息。自“一房一价”政策出台后,太原一直严格执行,如消费者发现有楼盘擅自取消“一房一价”公示,则可向太原市房管局举报。对违反规定未执行“一房一价”公示的开发企业,将处以罚款,构成价格欺诈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对此,郭女士表示:“我们C7栋楼的购房者将优山美郡备案信息与实际出售信息不符的情况,向太原市房产管理局反映。得到的答复是:没有硬性的文件处理这种情况,干涉不了开发商怎么销售,建议找开发商协调处理。”
山西德为律师事务所任毅律师表示,2018年5月14日,太原市出台《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实施意见》,其中,严格商品住房价格备案制度,这一调控措施中明确要求,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经审核备案后,原则上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请,且在确定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时,原则上不得高于周边同品质、同类型在售商品住房销售价格或本项目前一期实际成交价格。但并未明确商品住房销售定价的参照标准属销售起价、均价或最高价。开发商想办法备案一个相对高的价格,就可以规避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经审核备案后,原则上不予受理上调备案价格的申请这一调控政策。所以,开发商存在以“精装修”为由获得更高备案价格的可能。开发商“报备精装修,出售毛坯房”的行为,确有变相抬高房价的嫌疑。
(整理:托里精装修培训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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